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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八里某餐廳涉非法展演還未治療兔隻致大量死亡

八里某餐廳涉非法展演還未治療兔隻致大量死亡 依法裁罰並函送地檢

2026/03/09 08:49
  
八里某餐廳涉非法展演還未治療兔隻致大量死亡 依法裁罰並函送地檢

兔隻耳朵及腳感染疥癬。(動保處提供)

〔記者羅國嘉/新北報導〕新北市動物保護防疫處近日接獲通報,八里區一間餐廳疑似非法進行兔子展演,並以互動、餵食作為宣傳噱頭吸引消費。稽查發現,業者未經許可展演動物,且多隻兔子感染疥癬等疾病卻未提供必要醫療,導致大量病亡,已將其餘兔子沒入安置,相關行為涉違反《動物保護法》,最高可處25萬元罰鍰,另因疑似故意使動物遭受傷害致死,函送地檢署偵辦。

動保處長楊淑方指出,業者曾在臉書刊登「歡迎大家安心前來與兔兔一起吃餐」、「歡迎大家前往兔子餐廳,一同品嘗美食與小兔子互動」等宣傳內容。動保處1月中旬前往稽查時,發現餐廳內張貼「請用湯匙餵兔兔」等標語,明顯以餵食兔子吸引民眾消費,已構成非法動物展演;且現場多隻兔子感染疥癬等疾病,當場要求業者停止動物展演並將罹病兔子送醫治療。

楊淑方表示,動保處1月底複查時發現兔子已大量死亡,隨即將其餘兔子沒入,並委由社團法人台灣愛兔協會帶回醫療照護與安置。死亡兔子經解剖後發現,多處感染疥癬並出現耳裂、四肢腳底發炎出血等症狀,腸胃幾乎空腹且無糞便,部分母兔仍處於懷孕狀態。研判兔子長期處於不當飼養及營養不良環境,罹病後又未即時接受醫療,最終虛弱猝死,情節重大。

楊淑方說,未經許可以動物進行展演,違反《動物保護法》第6條之1,依同法第26條最高可處25萬元罰鍰並得沒入動物;未提供罹病動物必要醫療,違反第11條第1項,依第30條第3款最高可處7萬5000元罰鍰。若消極不作為構成故意虐待動物並致動物死亡,依第25條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得併科最高200萬元罰金。

楊淑方呼籲,合法動物展演須取得主管機關許可並遵守動物福利規範,目的多為教育推廣、保育宣導或文化展演,而非單純娛樂或營利。若餐廳或店家未經申請以動物吸引消費,最高可處25萬元罰鍰。民眾如發現疑似非法動物展演、虐待或不當飼養情事,可撥打24小時1959動保專線通報。#

與愛兔協會救援存活兔隻。(動保處提供)


違法展演相關標語。(動保處提供)


死亡兔隻帶回解剖。(動保處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