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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私人鼠兔繁殖場調查報告

案件-南投繁殖場
 
南投私人鼠兔繁殖場調查報告
髒亂與屍體,這是官員認定的合法農戶!?

案件前言
2012年10月,一位在南投工作的通報人致電愛兔協會(以下簡稱協會)表示,在工作時意外發現一個隱藏在山區的鼠兔繁殖場(以下簡稱繁殖場),繁殖場內的兔隻全都被關在生鏽腐蝕的鐵絲籠內,更有許多兔子因缺乏照顧導致生病與潰爛,整個鐵皮屋內充滿未清理的糞便.... #附件(通報者錄音檔、未公開)

接案與洽詢
協會方面先與通報人溝通並瞭解狀況後,先電洽南投地區防疫所(主管機關)告知轄區內有這種狀況,並詢問相關法規以及處置建議。防疫所表示目前法規(特定寵物業管理條例)尚無規範到犬隻以外的繁殖場,因此無法以方式處理,但有關飼養環境不佳以及照顧方式不當所造成的動物傷害,是可依法處以罰鍰(動物保護法)並要求改善,該批動物為飼主的私財產,因此非到急難救助時,任何人都不能未經飼主同意就行徑帶走,這樣會讓案件變成偷竊以及侵占。隨後防疫所建議由轄區動保員出面先瞭解狀況並與飼主溝通,先針對違反動物保護法部分要求改善與開罰,再針對疾病傷殘兔不部分逐一協調轉讓或放棄。
#附件(溝通錄音檔、未公開)

收到影像與了解實際狀況
數日後,協會獲得通報人所提供的影像資料(包含照片與攝影),且通報人也願意積極協助先行探勘繁殖場主人的餵食時間,以利第一次探勘與蒐證時避免意外衝突事件發生。

 
    
  
檢舉人提供照片
2012年11月1日,協會志工組隊做第一次探勘,在通報人以及當地友人的引導下,先是到了南投,再循線進入鄉間小村落後方的樹林裡,車子停妥後,經坡地、草叢以及跨越小溪流後,大伙來到了這個位於山區的秘密繁殖場。
 
  協會首次探勘照片
活生生動物煉獄
這個用簡易鐵皮加鐵絲網所搭起的神祕繁殖場,的確如通報人所言,不但環境髒亂、缺乏整理且衛生狀況極差無比,鐵皮四周架起腐蝕生鏽且佈滿蜘蛛的鐵網,深鎖的大門也讓志工們只能隔網蒐證,從鐵絲網外目視與推算,初步估計裡面至少圈養著三百隻以上的各式寵物兔以及肉兔,另外在加上約三十到五十多隻的天竺鼠,每隻兔兔的鐵籠內大多放有產育箱且大多已經有生產,若將幼小兔都算進去的話,總數絕對超過五百隻。沒錯,這台灣常見鄉下地區私人小型繁殖場的規模。
 
 
現場照片


 
訪查與詢問
根據不願具名的附近居民表示,該繁殖場內的肉兔疑似大多是批給山產店、兩爬愛好者(飼料)或有養觀賞兩爬的農場(飼料)以及宗教團體(放生或圈養)做功德,寵物兔部分則是會有夜市攤商貨遊戲攤商來購買。

通報與舉發
2012年11月2日,協會志工完成蒐證後隨即向防疫所舉報,並與動保科員一起研擬行動方案,並與動保科員相約於11/05進行二次探勘(協同官方探勘),但有鑑於本案件數量龐大,無論最後處置方式為何,協會這邊都必須提早準備因應方案。

與動保員首次聯合稽查
2012年11月5日(一)上午,協會志工與防疫所兩位林姓動保員相約前往,轄區動保員與志工現場分兩路進行,一路於繁殖場現場蒐證記錄,另一路則沿著山路逐戶詢問當地民眾是否瞭解狀況。隨後動保員問到了該繁殖場的地主,地主表示該繁殖場土地的確為其所有並承租給養殖戶做繁殖飼養,只知道是有做活體銷售以及順便販售兔糞做堆肥,其他細節則不清楚。動保員經由地主取得承租人(尚未確定承租人是否就是飼主)聯繫方式後隨即連繫承租人,但所留兩支電話均無接通,因此動保員決定根據地主所提供的餵食時間點,直接到現場與飼主見面。
 
現場狀況
從現場蒐證的照片中可以清楚的看到兔隻的健康狀況,一隻因顱內蓄膿而無法得到醫療照護的兔子,堆積滿滿的膿體直接自顏面上方爆裂出來、另一隻嚴重肺炎導致口鼻分泌物沾滿全身的海棠兔只剩下半條命的緩緩呼吸、有一隻因下門牙過長無法適時修剪的兔子被自己的牙齒插入鼻子、現場更可見到已經瘦弱倒下似乎已經死亡的屍體....自詡文明友善的中華民國台灣,在法律上竟是可以容許這樣的繁殖場存在,這對於全民積極建設一個友善於動物的文明社會來說真的是諷刺至極。
   


案情研討與提出要求
下午,協會志工與動保員一同回到檢疫所大樓研究案情,本案件該繁殖場不但違反動物保護法且不符畜牧法規定事實相當明確,協會強烈要求防疫所應拿出魄力執行該有的以下作為:
一、明確違反動保法部分必須直接開罰。(動物保護法第五條第一至五項)
二、稽查該繁殖場管理人資格與相關登記文件(畜牧法第五條、第七條)
三、現場環境必須限期改善,並訂出複查標準。
       3-1 場地規範須符合農委會畜牧場制定標準
       3-2 全面汰換不銹鋼籠舍
       3-3 立即停止持續撲殺傷殘病兔
四、急難中動物,依法強制沒入並委由動保團體照顧。(參閱動物保護法第三十二條)
五、疾病兔隻建檔並強制獸醫師治療追蹤(畜牧法第九條)
六、追查肉兔流向與宰殺是否符合畜牧法屠宰標準(畜牧法第二十九條至三十二條)
七、追查是哪個單位使用該繁殖場的兔隻做實驗動物。
八、以上事項經勸導但未改善時,應按次處以連續罰。
#附件(現場報案記錄、未公開)

荒誕的動保變調
2012/11/07協會接獲防疫所回覆,表示已進入該繁殖場內看過狀況,但稽查結果竟然讓協會志工完全傻眼,這樣的動物集中營在主管機管的眼中竟然「符合畜牧產業標準」且認為「飼主放著病兔子自然淘汰於畜牧場內自然死亡符合標準」、「不提供醫療也沒關係....」。稽查員初步結論只請求飼主配合改善環境後就想結案,暨沒有改善期限也沒有具體目標。探勘時鏽斑駁甚至斷裂的兔籠,飼主說是因為經常性清潔與消毒所致,這樣的笑話竟也願意採信。協會認為防疫所稽查員身為主管機關對於轄區案件幾乎都以最寬鬆的標準來檢驗並結案,一切蒐證與探勘的記錄事實在防疫所值勤者眼中都如廢物一般的無用,因此協會立即表示嚴重抗議且不接受這樣的調查結果,要求重新調查。

 

隨意的認定標準
2012/11/13協會與林姓動保員再次接洽,動保員一開始立即表示這案件屬於畜牧場,且是公會登記有案的產銷班,不能用寵物照顧的標準來衡量。甚至舉例說養牛的牧場讓牛隻採在自己大便上,所以這間繁殖場的架高設備應優於養牛場,又舉例蛋雞場都會有臭味等等以做為調查標準依據,協會聽聞後當下立即反駁,告知即便是蛋雞場,都會有固定的醫療檢查,且合格的牧場更應該有醫師駐診,即便是合格產銷班也不可能容忍如此高比例的病傷以及惡劣環境。一開始動保員還不相信認為沒有這種規範,因此志工直接翻出畜牧法內的牧場規範逐條告知,包含合法畜牧場的土地與設備標準、負責人應具備的資格與證照、醫師駐診規定、醫療與健康標準、飼養與籠舍面積等等,如果動保員認為這是要以畜牧場的標準來認定的話,那麼就請依照法規來執行。林姓動保員聽了畜牧法規後竟然又改口說:「這案件不屬於畜牧法範圍、要以動保法來執行...」,這種辦案標準自己訂、是用條文自己解釋得行為又再次讓志工一整個傻眼,這種稽查員處處為被檢舉對象著想協助開脫罪行的的狀況看來,與地方主管地方周旋已經沒有任何意義了,因此協會開會後決定跳離程序,轉向求中央主管機關解釋並透過民意代表向社會大眾公開事件。

 

動保信任的悲哀
協會在接獲案件後,原計畫是希望透過友善溝通與合作,與地區主管機關建立合作默契,一方面可以優先帶出病傷殘兔、一方面可以給繁殖場時間逐步改進環境,透過案件來建立起社會大眾對動保主責機關的信任感,對於政府、飼主與民眾三方都是好事。協會認為當時案件若急就章的公佈訴諸網路甚至媒體韃伐,都恐造成繁殖場直接撲殺病傷殘兔或隨意丟棄,甚至引發熱血兔友主動跑去破壞籠舍偷走兔子等法律問題,因此先以配合主管機關稽查為主。

孰知整個案件只看到動保員敷衍不積極的作為,探勘時回報沒看到病傷殘兔(已遭撲殺?),也不願意使用動保法賦予動保員對於病傷殘兔的沒入權利,即便協會以表明可接手照顧,甚至可以任意在畜牧法或動保法之間則對繁殖場最有利的條文隨意解釋。

轉向立委以及中央舉發
向媒體控訴爆料真的是最後的選擇,協會深知爆料除了讓事件被傳播出去外,對於繁殖場內的活體其實不會有任何被改善的機會,甚至有可能因為爆料而被撲殺與放生。依法呈報主管機關、協助調查與配合蒐證的步驟都已走過,協會也給了主管機關扭轉印象與建立信任的機會,可惜主管機關的安於現狀與自我放棄,讓協會決定要中央主管機關介入並訴諸民意代表與媒體,即便是救不了苦難中的小生命,也要讓未來其他執勤者有所警惕。

記者會與公佈事實
2012/11/27,協會志工與田秋堇立委辦公室的職員們,一起在立法院中興大樓招開記者會,現場也邀請了中央官員以及地方政府的執行者一起到場,記者會現場在所有人的見證下,不但公佈了協會記錄到的相片、影片,也一併將主管機關袒護推拖的錄音檔公佈。面對罪證確鑿的案件,南投檢疫所職員現場依然一付天高皇帝遠、你又奈我何的態度死不認錯,堅持「環境其實沒有很差的說法。」其後中央官員與地方官員單單就「是否違反動物保護法」的問題,現場竟然直接在記者面前玩起互踢皮球的戲碼,地方要求中央認定,中央說是地方權責,一整個讓所有媒體傻眼。最後在所有記者們看不下去的強大壓力下,南投檢疫所終於願意承諾若次月中復查不過將依法開罰,也推翻了自己「環境其實沒有很差的說法。」

 
  

記者會後的新聞影音


產業藏鏡人還沒揪出來
本案後續可想像的到,複查的結果一定回覆給了一些看起來打掃過的乾淨照片、多了住診醫師或看診記錄以及逐漸改善等等,雖然本案的表面行政程序告一段落,但這案子絕對不會就此結束,有關台灣鼠兔繁殖場下中下游產業鏈的整串問題甚至背後的龐大結構,協會自去年32兔事件開始就佈線抓源頭,今天這案子只是點出一個線頭,後續實驗兔問題還沒交代清楚、肉兔與屠宰場流向、躲藏在後面的產業藏鏡人、產業鏈內的惡劣廠商等等都還沒揪出來,今天揭發的問題只是整個產業的冰山的一角。

 
呼籲修法補足:
目前管理寵物繁殖業的「特定寵物業管理條例」其效力僅限於犬隻,對於犬隻以外的惡劣繁殖場缺乏有效法源能直接管理
(註:案件發生時為2012年,當時特定寵物管理尚未修法完成;2017年已增列到貓、但其他動物還是沒有。)。這類案子只能以違反動物保護法進行行政開罰,事實上根本無法達到警惕效果。近日新開幕的大型寵物賣場,全部都改以販售犬貓以外的鼠兔小動物,就是因為販售這類活體動物不需執照,導致各店都在倉庫或住家內任意繁殖販售,不但健康疑慮甚至引發環境問題。

在記者會後,新聞陸續出了, 但協會卻絲毫伸張正義的喜悅都沒有,明明事件可以處理更迅速的..明明主管機關可以做得更好的...,甚至連需要大量緊急安置的部份,協會都在通報後開始四處協調拜託各醫院、中途、褓母、志工擠出位置了,如果防疫所可以積極一點,稽查員強勢一點,那麼傷患兔都可以先獲得救出與醫療。環境可已逐漸改善,設備可以分批汰換,但慘遭淘汰的小生命, 就在這樣的推拖之間,永遠的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