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法人台北市愛兔協會
第四屆年度正副會長遴選辦法
壹、辦法主旨: 根據社團法人台北市愛兔協會(以下簡稱愛兔協會)組織章程規定,愛兔 協會之定位為台灣地區寵物兔知識教育與宣導單位,有對社會大眾負起教育宣 導之責。協會經常性的辦理研討會、知識教育課程等公開活動並接受大眾媒體 採訪。有鑒於上述之活動均會經常性的使用到寵物兔之影音圖文、故事敘述以 及示範等等均帶有社會正面教育意涵,因而制定本遴選辦法,透過公開徵選符 合規定的寵物兔,作為年度宣導代表。
貳、正副會長任務與飼主之權責: 協會會長為該年度的協會代表兔,且為該年度協會相關宣傳與活動時相關 用圖的主要影像(含照片、繪圖等)代表,因此會長與其飼主有責任出席愛兔協 會年度的各重要宣導場合。副會長定義為備位會長,會長若因各種因素不克出 席主要活動時,可暫時由副會長代理。會長因請辭、罷免、過世或其他因素無 法繼續執行會長任務時,由副會長代理之。
參、會長遴選辦法: 一、會長任期: 協會會長任期為一年,就任時間原則上定為每年二月二號至隔年二月二號(部 份因應會員大會時程略做修正),每屆會長限定任期為一任,不得連選與連 任。 二、參選資格: 1、需為協會安置與送養的寵物兔 2、年滿六個月之成兔 3、需完成節育手術 4、個性溫和且身體狀況足以出席參與各項活動 三、參選方式: 於徵選辦法與時程確認後,由協會職員、志工做推舉與推薦並交由協會行政作 意願徵詢,若需初審則由協會職員依據公益與教育宣導原則做基本初審, 並於該年度會員大會時由會員表決,並於新會長產生後辦理新舊任會長交 接儀式,該年度二月二號正式上任。 四、其他:其他未盡事宜,於各年度徵選公告時增補之。
肆、副會長遴選辦法: 一、副會長任期: 協會會長任期為一年,就任時間原則上定為每年二月二號至隔年二月二號(部 份因應會員大會時程略做修正),每屆會長限定任期為一任,不得連選與連 任。
二、參選資格: 1、凡兔友所飼養之寵物兔符合下列條件者均可報名參選。 2、飼主符合現代正確寵物兔飼養觀念 3、需為年滿六個月之且完成節育手術。 4、不任意在網路上對醫療、新手、送養者等做批評與攻擊的魔人行為者。 5、身世具有教育意義或足以做宣導表率之故事者。 6、個性溫和且健康狀態適合出席參與各項活動。 7、飼主願意配合協會重要活動或支援會長任務者。 三、參選方式: 於徵選辦法與時程確認後,在愛兔協會網站公開受理報名,若需初審則由協會 職員依據公益與教育宣導原則做基本初審,並於該年度會員大會時由會員 表決,並於新會長產生後辦理新舊任會長交接儀式,該年度二月二號正式 上任。 四、其他:其他未盡事宜,於各年度徵選公告時增補之。 伍、正副會長出缺增補辦法: 一、會長出缺: 會長於任期內因辭職、罷免、死亡或其他因素遞缺而無法繼續履行會長義務 時,經協會幹部會議確認後由現任副會長直接接任至任期結束,年度內不 另行徵選。 二、副會長出缺: 副會長於任期內因辭職、罷免、死亡或其他因素遞缺而無法繼續履行會長義務 時,經協會幹部會議確認後,由幹部會議指名遞補。年度內不另行徵選。 陸、參選限制: 柒、辭職、停權、罷免之決: 除主動辭職外,當屆會長(含飼主)因言論、行為、或資格出現或重大爭議或違 背協會立場、違反協會章程,足以影響協會名譽或社會觀感時,其會長職務的 停權、罷免之決由愛兔協會理事會負全責,且基於分層授權原則,理事會可決 議委任授權協會理事長召開幹部會議直接行使之。有關停權、罷免之決的提案 應由協會幹部檢附證據於幹部會議中提案討論與執行之。 捌、公告與實施: 本辦法經社團法人愛兔協會第一屆第三次會員大會討論制定後,由協會理事長 公告實施。
玖、歷屆正副會長: 第一屆(2009.02.02-2010.02.02) :郭糖糖、小北鼻 第二屆(2010.02.02-2011.02.02) :吳地瓜、哈啾 第三屆(2011.02.02-2012.02.05) :跳跳、寶寶
十、其他被註:
請參閱公告主文 https://docs.google.com/viewer?a=v&pid=explorer&chrome=true&srcid=1tPNYbvlSnpB8GPR7kI7rizq07ZzOo_xwEmb0YmvSoFM&hl=zh_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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